越南多樂省在8月12日前公佈學校合併的校長選拔標準

8月4日,多樂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天文就全省學校合併方案作出結論,要求各部門抓緊完善方案,並在實施前公開校長選拔標準。

據此,教育培訓廳受命牽頭,與內務廳配合制定專業標準,用於選擇、安排合併後各教育機構的校長。

阮天文要求:“標準必須客觀、透明,以管理能力、專業水平、教育成績和聲譽為主要依據;並於8月12日前完成並公佈。”

內務廳還須在8月10日前出臺合併後各校校長、副校長人數框架;配合公開教育系統管理幹部選拔標準,並按規定就冗餘副職人員的處理方案提出建議。

據教育培訓廳介紹,多樂省與富安省合併後,全省在102個社、坊共有1238所公立教育機構。根據各地建議的方案,學校單位數預計減少462個,相當於約40.1%。

此前,在8月3日的會議上,多樂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要求合併方案以學習者為中心,不作機械合併,而是著眼於精簡機構、提高學校治理效率。

據此,對管理幹部的評估必須依據年齡、經驗、管理能力、專業水平、成績以及2023-2025年期間的考核結果等標準。同時,教育廳須制定評分排名表、優先原則,並公開選拔方式,以確保客觀、透明,減少申訴。

該省要求教育部門加強宣傳,確認合併主要是按照“主校+分校”模式重新組織管理單位;學生仍在現有學校就讀,不會在新學年之前擾亂學習。

重新核查47個社、坊的學校合併方案

在完善人事方案的同時,省人民委員會要求教育培訓廳重新核查仍存在問題的47個社、坊的學校合併方案,以確保符合中央指導並切合實際條件。

其中,14個地方僅提出單級辦學模式,16個地方僅提出跨級辦學模式,5個地方雖僅有單一模式但規模未達標,12個地方尚未達到學校規模要求。

教育廳還須檢查規模在30個班以下的小學、初中,以及25個班以下的學前教育機構;評估校舍條件、學生規模、往返距離及合併後組織教學的能力。特殊情況須明確說明依據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