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芹苴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判處被告範明哲(42歲,居住芹苴市)1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以及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使用機關、組織的虛假材料,數罪併罰,該被告須服刑16年。此外,法院還判處被告賠償8名被害人共計超過28億越南盾。
根據起訴書,由於需要錢還債和個人消費,從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範明哲編造虛假信息,聲稱自己持有土地使用權證,能夠轉換土地用途、換髮、補發土地使用權證,合法化地塊文件,以詐騙侵佔8名被害人的錢款,這些被害人是被告的熟人。
為建立信任,範明哲通過社交網絡訂購製作多份虛假文件,如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授權委託書、檔案證明、銀行繳款單、納稅通知、規費以及其它與土地手續相關的文件。
之後,範明哲使用這些虛假文件來協商轉讓土地使用權,或承諾辦理轉換土地用途手續,從而侵佔被害人超過38億越南盾。
在法庭上,法官問被告騙來的錢有沒有買什麼財產,被告說已投資到虛擬貨幣。在法庭上供述時,被告也表示,在製作虛假文件進行詐騙時,自己一開始就清楚這是錯誤的,但“沒有別的路可走”。
被告說會請家人給被害人彌補損失,但當法官詢問被告的妻兒家庭財產條件能否幫助其彌補時,被告說不能。被告說會去做工程掙錢來償還。
被害人Đ.M.T.是被騙金額最大的人,也是被告彌補金額最多的人,他說被告給他看的紅皮書(土地使用權證),用肉眼無法分辨是假的。法官問買地時有沒有去看過,他說有下去看過,但那是被告家的土地。
T先生和其他被害人一樣,要求被告返還侵佔的錢款,並請求法院依法懲處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