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證明有人合買3塊甘蔗地,越南芹苴法院判被告付清全部款項
近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就原告 N 某與被告 H 某之間的財產買賣合同(甘蔗買賣)糾紛作出二審判決。根據案件摘要,N 某稱,2025 年初,他將一批甘蔗賣給 H 某,3 塊地的甘蔗以 4800 萬越南盾整體出售。H 某先支付了 300…
近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就原告 N 某與被告 H 某之間的財產買賣合同(甘蔗買賣)糾紛作出二審判決。根據案件摘要,N 某稱,2025 年初,他將一批甘蔗賣給 H 某,3 塊地的甘蔗以 4800 萬越南盾整體出售。H 某先支付了 300…
8月17日,在初審後,芹苴市人民法院對4名被告作出宣判,他們是前鳳協縣(原後江省)的前幹部,涉及批准不符合條件者購買兩個防洪安置區宅基地一案。具體而言,法院宣佈4名被告均構成利用職務便利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罪,判處被告人陳文勝(6…
8月10日,芹苴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判處被告人張氏金鸞(47歲,住芹苴市美川坊)1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使用偽造的機構文件;數罪併罰,總刑期為16年監禁。此外,法院還責令被告人退還兩名受害人被侵佔的…
8月5日,芹苴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判處被告範明哲(42歲,居住芹苴市)1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以及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使用機關、組織的虛假材料,數罪併罰,該被告須服刑16年。此外,法院還判處被告賠償8名被害人共計超…
2月3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對7名被告作出判決,他們是隆美縣(現屬芹苴市)的前領導和幹部,涉及在實施931省道項目國家收回土地時的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具體而言,法院判處潘越德(46歲,原永遠鎮人民委員會副主席)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