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義省一廠房項目7年未動工 項目用地卻變成石山

8月7日,廣義省監察廳發佈第178號監察結論,涉及由榕桔ICD投資股份公司為投資方的廠房、辦公室、倉庫出租綜合體項目(簡稱項目)。

該項目於2019年8月獲批投資主張決定,但至今尚未動工,並暴露出系列違規行為。

項目未動工,土石堆積如山

項目於2019年8月獲批投資主張決定,位於榕桔經濟區東側工業園,現屬萬牆鄉。

項目目標是建設可出租的辦公室、倉庫。然而,至今投資方尚未展開各項工程施工。

相反,在項目範圍內有一處面積11.5公頃的石礦區。投資方已與榕桔和發鋼鐵股份公司達成協議,將土石運至2.55公頃範圍內堆放,總量超過97萬立方米。

越南廣義省一廠房項目7年未動工 項目用地卻變成石山

榕桔經濟區和廣義省各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已要求投資方立即停止在項目場地上堆存土石,並建議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監察結論認為,投資方本應集中進行補償、清場、破石降高以形成施工場地,卻反而向該區域運入大量土石,使場地標高相比原始狀態升高,用於加工處理石材。

這不符合投資主張決定所批准的目標。擅自協商在項目位置堆存大量土石,違反了2013年《土地法》第152條規定。管理委員會也被認定未堅決處理這一行為。

越南廣義省一廠房項目7年未動工 項目用地卻變成石山

不止於堆存土石,投資方還與榕桔和發鋼鐵股份公司簽訂合同,加工製成成品石材,供應給榕桔和發鋼鐵聯合生產項目。

省監察廳認定,投資方除實施項目外還有其他目的,具體涉及商業銷售礦產,以及簽訂成品石材加工合同供應給榕桔和發鋼鐵聯合生產項目。

違反規定勘探礦產

項目中的礦產問題繼續發酵,投資方於2021年編制了石礦區勘探方案。

該結果獲省人民委員會批准,地質儲量超過150萬立方米石料;納入開採設計的儲量超過135萬立方米,另有235,979立方米剝離覆蓋土。

越南廣義省一廠房項目7年未動工 項目用地卻變成石山

2022年8月,省人民委員會向該區域頒發了為期5年的礦產開採許可證。然而,監察結論認定,投資方在實施勘探前未辦理申請礦產勘探許可證的手續,不符合省人民委員會的指示和2010年《礦產法》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預計用於填平項目場地的超過23.5萬立方米剝離覆蓋土,尚未計算並繳納礦產開採權費,相應金額超過3.62億越南盾。

截至2025年7月,投資方才完成礦區總面積11.5公頃中的4.88公頃的補償和土地回收。

剩餘6.62公頃尚未完成補償和土地回收。2022年8月頒發的礦產開採許可證,但截至2025年7月尚未投入開採,進度落後於礦產開採方案和已頒發的開採許可證。

2025年7月25日,廣義省人民委員會要求暫停項目區域的礦產開採活動,直至完善手續並獲得有權機構出租土地。

動員自願終止項目活動

在指出存在的問題和違規後,省監察廳建議榕桔經濟區和廣義省各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與投資方溝通、動員、說服其自願終止項目活動,因為繼續實施缺乏法律依據。

若投資方不自願終止,建議管理委員會協調相關機構處理土石堆存問題,並採取措施將場地恢復原狀。

省監察廳還建議對管理委員會相關科室的集體、領導和公務員進行責任檢討;省土地儲備發展中心對補償、清場遲緩問題追究責任。

建議農業與環境廳協調處理與礦產開採許可證及相關超過3.62億越南盾開採權費有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