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黎明春工業園區及小工業區87家單位違反環保規定,被罰款近160億越盾;5起案件的材料已移交公安。

8月8日,農業與環境部環境局公佈了位於新日鄉和福利鄉的黎明春工業園區及小工業區100家單位的檢查結果。

違規行為主要涉及環保手續和廢棄物管理。許多單位未進行環保登記,缺少環境保護報告,未按許可證運營,或未提供完整的檢查材料。

檢查組還發現未按規定處理廢水、排入雨水系統、將廢棄物交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危險廢物管理違規以及非法傾倒工業固體廢物等問題。

越南黎明春工業園區87家企業被罰近160億越盾

此前,環境局配合公安部環境犯罪預防警察局(C05)及當地職能部門,在長期汙染熱點區域採集了水樣和空氣樣本。

分析結果顯示,許多單位的廢水在進入集中處理系統前未得到達標處理。一些地方直接排放或只是應付式處理,降低了整個系統的效果。

黎明春工業園區第8路檢查井的廢水樣本中,BOD5超標接駁標準2797倍,礦物油總量超標1348倍,COD超標1041倍,懸浮固體超標515倍,鎳超標近198倍。

在仲恩生產貿易一人有限公司的接管檢查井,廢水中鐵含量超標540倍,鋅超標113倍。

周邊接納廢水的河道也記錄到汙染。在C12河道與熱點區域交界處,BOD5超標61倍,COD超標47倍,鐵超標25倍,大腸桿菌超標22倍,氨氮超標17倍。在C16河道,氨氮超標36倍,銻超標近10倍。離熱點區域越遠,汙染程度逐漸降低。

根據這些結果,環境局確定黎明春工業園區及小工業區的廢水是周邊河道汙染的主要來源。三個監測點的空氣也受到汙染,懸浮顆粒物超標2.5倍,氨氣超標4.84倍。高汙染濃度集中在排放源較多的地方,並隨風向變化。

檢查組還發現28家單位使用41口井開採地下水,其中27家無許可證。從2021年至檢查時,40口無許可證的井已開採超過417萬立方米地下水。

環境局表示,非法開採地下水導致基礎設施投資方無法控制產生的廢水量。這些單位可能利用這一漏洞,通過雨水系統直接排放,或將廢水送入收集系統而不經過流量計。

除環境違規外,一些單位還存在非法建設、侵佔土地、不符合消防和勞動安全規定。部分掩埋、傾倒固體廢物的行為涉嫌構成環境汙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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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5起案件卷宗移交公安

環境局已將涉及越謙公司、德興謙公司、映雪公司、阮明煌個體戶和飛龍個體戶的案卷移交胡志明市公安。

6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對涉及越謙公司的案件立案偵查。檢查後,汙染單位已向受影響居民賠償共計8.5億越盾。數百個廢水、廢氣和粉塵排放源已停止運作;非法掩埋和傾倒廢物的情況基本結束。企業還配合疏浚C12、C16和C18三條河道,總長2934米,處理了數千噸汙泥。

在其餘13家受檢單位中,一些已停產或剛接手廠房;部分案件正在由警方核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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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與環境部建議胡志明市審查水資源、土地、建設、規劃、消防和勞動安全等方面的違規行為,同時追究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以解決長期汙染問題。

黎明春工業園區成立於1997年,用於接收從胡志明市中心外遷的生產企業。2005年,該市建設黎明春小工業區,專門安置居民區內造成汙染或有汙染風險的單位。這兩個園區總面積超過115公頃,已全部佔滿,目前有274家單位在運營,約8500名工人。

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