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塔省一銀行職員假扮“被審計的老闆”借款逾100億越南盾賭博

8月11日,同塔省人民法院在線一審,判處被告人陳黃進(36歲,居住同塔省隆興鄉)有期徒刑19年,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判處5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賭博”。兩項罪名合計24年有期徒刑。

根據起訴書,進是前江省一家銀行的信貸員,他參與網絡賭博並欠下多人債務,因此萌生了侵佔他人錢財的念頭。

為實施計劃,進編造客戶需要銀行到期還款的信息,以此取得楊士H.(30歲,居住同塔省周城縣)的信任,向其借款,日利率1%。

隨後,進創建了一個名為“阿江老闆”的Zalo賬號,與“陳進”賬號互發消息,內容為“遭到審計檢查”,然後將聊天記錄截圖發給H.,以故意拖延還款。

從2024年7月29日至10月11日,進多次向H.借款,共簽訂17份借款合同,總借款超過100億越南盾。進已償還12億越南盾,仍欠超過94億越南盾。由於進拖延還款、故意躲避,H.向公安機關舉報了進的行為。

到2024年10月17日,因無力還款,進承認向H.所借款項並非用於銀行到期轉賬,而是用於充值網絡賭博、還債及個人消費。

據調查機關,進承認自2021年起使用賬號“tranhoangtien89”參與網絡賭博。經調查,從進提供的賬戶交易記錄(2024年11月2日至21日)中,同塔省公安已製作檢查筆錄,確認有46筆足球投注交易,賭博總金額超過1.45億越南盾,贏錢超過6100萬越南盾(單筆最高下注800萬越南盾)。

此外還有19,787筆賭場交易,總投注額超過8.77億越南盾。進的總投注額超過10億越南盾。

公安機關已收繳多份文件和物品,包括H.提交的其與進之間的16份借款合同,以及信貸通知、轉賬交易確認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