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多次收受下屬賄賂163億越南盾受審

今天(8月18日),前勞動榮軍社會部副部長阮伯歡先生與27名被告在河內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阮伯歡被指控收受組織勞務輸出企業的賄賂,總額達163億越南盾,其下屬收受超過140億越南盾。

庭審預計持續9天,由審判長劉玉景主持。

與阮伯歡一同出庭受審的受賄下屬包括:外國勞務管理局局長宋海南;副局長範曰香、阮嘉廉;韓國處處長黎青河及其他3人。

被起訴的勞務出口企業包括:黃龍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嚴國興;索納公司董事長阮德南;英庫普3公司經理嚴文定。

企業被暗示需為每份檔案支付2.5億至4億越南盾

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多次收受下屬賄賂163億越南盾受審

根據起訴書,在2017年至2025年期間,宋海南擔任局長時,被指控指示下屬阮成興和潘氏秋妝(法律處專員)在辦理勞務輸出服務經營許可的新發或換髮手續時為企業設置障礙。

企業的檔案常被延長審批時間、多次退回並要求補充材料。隨後,企業被‘暗示’掏錢以使檔案快速獲批。

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多次收受下屬賄賂163億越南盾受審

起訴書查明,阮成興對每份新申請檔案收取2.5億至4億越南盾的‘費用’,換髮檔案的費用較低。

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多次收受下屬賄賂163億越南盾受審

隨後,這些錢由阮成興和潘氏秋妝分配,按每份檔案1.5億至2.5億越南盾轉給宋海南。宋海南再從這筆錢中每份檔案轉約1億越南盾給阮伯歡,以換取其簽發許可證。

調查結果顯示,8年間,該被告團伙共收受超過90億越南盾,為28家企業辦理了29份許可證。

僅宋海南一人就被指控向阮伯歡行賄共計14億越南盾及兩塊價值約4.5億越南盾的手錶,以加快簽署14份許可證。

設立‘特殊流程’逼迫企業掏錢

據檢察院稱,阮伯歡在負責外國勞務管理局期間,明知幹部拖延檔案審批時間以迫使企業花錢。

然而,阮伯歡沒有進行整頓,反而被指控多次收受宋海南送來的錢款以簽署許可。

不僅在許可階段,起訴書還查明在辦理E7簽證赴韓勞務供應合同登記時建立了一個‘特殊流程’。

據起訴書,宋海南向阮伯歡彙報了建立合同登記檔案審批流程一事,並得到阮伯歡同意。隨後宋海南指示下屬制定這一流程。

2021年至2025年間,在辦理申請答覆函以便將勞務人員送往國外工作的手續時,阮成興、宋海南和嚴文定多次直接向外國勞務管理局領導及幹部送錢。

企業團體的行賄總額被確定為超過28.18萬美元和1.9億越南盾,相當於超過68億越南盾。

其中,阮伯歡被指控3次共收受17萬美元和5000萬越南盾,相當於超過40億越南盾。宋海南收受11次,共計超過7.4萬美元和1億越南盾。

除直接涉及檔案處理的款項外,在節假日期間,企業還向外國勞務管理局領導和幹部送錢。

起訴書認定,阮伯歡共收受超過45萬美元和3.1億越南盾,而宋海南收受超過10.5萬美元和超過10億越南盾。

越南前副部長阮伯歡多次收受下屬賄賂163億越南盾受審

檢察院指控,企業在節假日送的錢也屬於賄賂,目的是為企業活動提供便利。

總體而言,阮伯歡被指控多次收受賄賂,總額達163億越南盾。宋海南被指控收受143億越南盾,非法獲利80億越南盾。其餘幹部被認定收受數千萬至數十億越南盾不等的款項。

追繳、扣押超過2510億越南盾

據起訴書,辦案機關在案件中已追繳、扣押的金額超過2510億越南盾。

其中,被告人嚴國興夫婦及其下屬已退還並被沒收超過1550億越南盾。

在搜查黃龍公司總部時,調查機關共查獲摺合約390億越南盾的資產,包括越南盾和外幣。其中包括130萬美元、150萬日元、13000元新臺幣和46億越南盾。調查機關還查獲10枚金戒指和1條金手鍊。

在調查過程中,阮伯歡已繳納158億越南盾以彌補後果。

在搜查阮伯歡的工作場所時,警方查獲25個寫有企業名字的信封。阮伯歡辦公室保險櫃和信封內的現金總額近10億越南盾和15.6萬美元。

前局長宋海南已繳納近84億越南盾彌補後果;副局長範曰香繳納15億越南盾;專員阮成興繳納31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