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8日,河內市人民法院判處杜登陽(22歲,住在河內應朗鄉)死刑,罪名是謀殺罪和非法使用軍用武器。
從關於手上的紅印的問題
起訴書和庭審陳述顯示,2月20日晚7點左右,在杜文水(河內應朗鄉)家中,陽的祖父和兩個親叔叔杜文忠、杜文明來訪。
當時屋裡只有陽。親人之間的談話從忠先生一句非常平常的問話開始:“你吃飯了嗎?”陽回答吃過了。
之後,忠先生注意到陽的手上有很多紅印,懷疑侄子可能吸毒,便問:“是被蚊子咬了還是怎麼那麼紅?”陽沒有回答,只是異常地左右搖頭。起訴書稱,叔叔繼續問侄兒怎麼了,但陽仍不回答。
就在這時,忠先生的兒子杜文尊抱著兩歲的女兒走進屋裡。聽到大家在詢問陽的事,尊說:“最好去龍珠藥店買個試紙就知道了。”
根據起訴書,這句話激怒了陽。被告從身上掏出一把長42釐米、刀刃長32釐米的金屬刀,突然衝向尊。
尊來不及反應,抱著孩子逃跑。陽持刀追趕,朝堂兄的頭部和手部砍了多刀。追砍從屋內延伸到村際公路(舍馬-蓬馬),在那裡尊被陽追上並踢倒在地。
追殺以悲劇收場
起訴書顯示,尊倒地後仍緊緊抱著女兒,用腿抵擋接連砍來的刀。儘管如此,陽沒有停手,繼續砍向堂兄。在砍尊時,陽還砍中了孩子右腳背一刀。
起訴書稱,被砍多刀後,尊無力招架,不得不放下女兒。陽仍持刀連續砍向尊的頭部和手部,直到受害者躺倒不動。直到明先生、忠先生和周圍群眾衝上去控制住陽,奪下他手中的刀,追殺才結束。
尊和女兒被親屬送往迷靈縣綜合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尊在送醫途中死亡。他的女兒幸運生還,但腿部受傷。
從親人之間的對話,轉眼間一個人喪命,一個孩子受傷,整個家庭陷入無人預料的悲劇。
被告求情減刑背後的傷痛
在8月18日的庭審中,陽必須面對自己行為的後果。根據起訴書,被告在調查過程中沒有認罪。受害方並非陌生人,而是死於陽刀下的堂兄的家人。
受害家庭代表沒有要求被告賠償。值得注意的是,受害方還請求從輕處罰,希望陽不要被永久剝奪生命。
然而,在宣讀判決時,合議庭認為陽的行為具有特別嚴重的性質。只因一句關於買毒品試紙的話,被告便持刀攻擊堂兄。當受害者逃跑時,陽繼續追趕,直到尊倒地並抱著孩子時,被告仍未停手。
這一行為的後果是尊的死亡和孩子的受傷。法院認定被告已無教育改造可能,因此需要適用最高刑罰。
法院以“殺人罪”和“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罪”判處杜登陽死刑。
庭審結束,但死刑判決背後是一場始於極小細節的悲劇:一個關於手上紅印的問題,一個建議買試紙檢測的提議。短短幾秒鐘的憤怒,一條人命消失,一個孩子失去父親,而製造悲劇者則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