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式提高軍官和退休軍人補貼標準

對於按軍銜等級最高年齡提前退休的軍官,補貼標準將從3個月提高到目前工資的5個月,並且不因提前退休而扣減養老金比例,同時享受社會保險、有功人員優待等政策,並獲得一次性補貼。

退休軍官享受5個月現行工資的待遇

具體而言,因組織機構、編制調整而富餘的軍官,以及因年齡屆滿不再擔任指揮、管理職務且軍隊不再需要安排使用的軍官,退休後每提前一年退休可享受5個月工資的待遇。

不屬於上述情況但自願退休的軍官,每提前一年退休可獲得相當於5個月工資的一次性補貼。退休時健康標準不合格的軍官,也可獲得相當於5個月工資的一次性補貼。

這些情況還將根據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工作時間獲得一次性補貼。具體為:工齡滿20年以上並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的軍官,補貼為5個月工資;剩餘年限(第21年起)每年補貼0.5個月工資。工齡滿15年至20年以下的軍官,補貼為5個月工資。

此外,該法令還提高了復員軍官的補貼標準。具體而言,軍官停止現役但不滿足退休條件、不符合病退條件或不能轉業的,則辦理復員。

復員時,除享受社會保險和其他制度外,還享受以下待遇:獲得相當於3個月工資的就業補助,獲得職業培訓或就業介紹支持。

一次性復員補貼為:每一年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工齡補貼1.5個月工資。

因此,與舊規定相比,復員軍官的就業補助從6個月基礎工資改為3個月現行工資。

按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工作時間計算的復員(辭職)補貼從1個月提高到1.5個月工資。職業軍人提前退休補貼提高到每提前一年5個月工資。

職業軍人退休制度

關於職業軍人退休的政策制度,新頒佈的規定對按軍銜等級最高年齡提前退休的職業軍人實行一次性補貼制度。

具體為:因組織機構、編制調整而富餘的職業軍人,每提前一年退休可享受5個月工資。因結構重組而退休、並自願提前退休的職業軍人,每提前一年退休可獲得相當於5個月工資的一次性補貼。

因健康不達標而提前退休的,每提前一年退休也可獲得相當於5個月工資的一次性補貼。

此外,還可享受其他待遇,如不因提前退休而扣減養老金比例、享受社會保險、有功人員優待,以及按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工作時間獲得一次性補貼。

對於復員的職業軍人,將獲得相當於3個月工資的就業補助,獲得職業培訓或就業介紹支持。一次性復員補貼為每一年繳納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工齡補貼1.5個月工資,還可享受一次性社會保險或保留參保時間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