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芹苴市人民委員會9月12日消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張景宣剛頒佈關於提升市人民委員會及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參謀工作的公文。
根據公文,過去一段時間,各廳、部門、行業和鄉、坊人民委員會在參謀工作中作出了許多努力,幫助市人民委員會和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有效指導、調控。
然而,通過跟蹤發現,參謀工作仍存在一些限制,如未確保手續、法律依據不充分、未全面分析各項方案。
特別是未清楚體現主持機關的主張、建議觀點,存在將決定責任推給市人民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的情況。
這一限制導致處理時間延長,直接影響指導、調控質量。
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各廳、部門、行業及鄉、坊人民委員會負責人對所管理範圍內參謀檔案、資料、內容的進度、準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質量負責。
對於仍有不同意見或有多種處理方案的問題,必須分析每個方案的優點、限制、可行性、影響和實施條件。同時必須明確提出主張和具體建議,不得籠統參謀。
此外,不得將屬於參謀機關責任的研究、評估和提出處理方案的責任轉交給市人民委員會、市人民委員會主席。
市人民委員會還要求,未按規定完成徵求意見、審定、彙總和說明工作的,不得提交檔案,除非市人民委員會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另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