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9月12日消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张景宣刚颁布关于提升市人民委员会及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参谋工作的公文。
根据公文,过去一段时间,各厅、部门、行业和乡、坊人民委员会在参谋工作中作出了许多努力,帮助市人民委员会和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效指导、调控。
然而,通过跟踪发现,参谋工作仍存在一些限制,如未确保手续、法律依据不充分、未全面分析各项方案。
特别是未清楚体现主持机关的主张、建议观点,存在将决定责任推给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情况。
这一限制导致处理时间延长,直接影响指导、调控质量。
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部门、行业及乡、坊人民委员会负责人对所管理范围内参谋档案、资料、内容的进度、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质量负责。
对于仍有不同意见或有多种处理方案的问题,必须分析每个方案的优点、限制、可行性、影响和实施条件。同时必须明确提出主张和具体建议,不得笼统参谋。
此外,不得将属于参谋机关责任的研究、评估和提出处理方案的责任转交给市人民委员会、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市人民委员会还要求,未按规定完成征求意见、审定、汇总和说明工作的,不得提交档案,除非市人民委员会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另有要求。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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