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林同省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表示,已對H.N.M.(26歲,住大叻市春香坊安山小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其未經許可擅自鋸倒松樹,處以3500萬越盾罰款。
同日,地方政府也就M.鋸倒松樹並將視頻上傳社交網絡的行為立案處理。
在兩段視頻中,M.記錄了其對松樹根部動手、剝去樹幹周圍樹皮的過程,並配有逐步講解如何讓松樹自行枯萎死亡、隨後鋸切取木材為朋友製作桌椅。兩段砍伐松樹的視頻均被公開發布。
大叻市春香坊職能部門認定,M.鋸倒松樹未獲主管部門許可。
據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員會領導介紹,被砍伐的松樹位於民宅院內,不屬於林地,也不是林業樹木。
儘管如此,根據規定,在城市中砍伐樹木仍須獲得職能部門許可。
該坊領導還表示,當居民有砍樹需求時,即使樹木在雨季存在折斷倒塌風險,房主仍須報請地方政府協調實地檢查。
相關單位隨後評估樹木狀況,才根據房主申請作出砍伐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