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林同省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员会表示,已对H.N.M.(26岁,住大叻市春香坊安山小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未经许可擅自锯倒松树,处以3500万越盾罚款。
同日,地方政府也就M.锯倒松树并将视频上传社交网络的行为立案处理。
在两段视频中,M.记录了其对松树根部动手、剥去树干周围树皮的过程,并配有逐步讲解如何让松树自行枯萎死亡、随后锯切取木材为朋友制作桌椅。两段砍伐松树的视频均被公开发布。
大叻市春香坊职能部门认定,M.锯倒松树未获主管部门许可。
据大叻市春香坊人民委员会领导介绍,被砍伐的松树位于民宅院内,不属于林地,也不是林业树木。
尽管如此,根据规定,在城市中砍伐树木仍须获得职能部门许可。
该坊领导还表示,当居民有砍树需求时,即使树木在雨季存在折断倒塌风险,房主仍须报请地方政府协调实地检查。
相关单位随后评估树木状况,才根据房主申请作出砍伐决定。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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