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我的房屋建造已久,現在我想進行修繕和升級。我是否需要到坊人民委員會申請建設許可證?(一位讀者)
針對讀者的這個問題,律師阮氏秋心表示:
2025年《建設法》第43條第2款規定:在工程開工建設之前,投資方必須取得建設許可證(包括三種類型之一:新建建設許可證;修繕、改造、遷移工程許可證;有期限的建設許可證),但法律規定免予許可證的情況除外。
當想要修繕、改造住房時,是否需要申請許可證取決於該修繕、改造是否屬於免予許可證的情況。
具體如下:根據上述法律第43條第2款h點,工程內部修繕、改造,或工程外部修繕、改造且不毗鄰城市道路,並且根據有權國家機關規定有建築管理要求的工程。
如果修繕、改造內容不改變使用目的和功能,不影響工程承重結構安全,確保消防、環保要求,以及技術基礎設施連接能力,則不需要修繕、改造許可證。
因此,如果僅進行內部修繕、改造或外部修繕、改造,或者修繕、改造內容不改變使用目的、功能,不影響承重結構……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抬高地面、貼新瓷磚、更換新鐵皮屋頂、更換水管系統、照明和電力系統、拆除舊衛生間以建造新衛生間……),則不需要許可證。
反之,如果不屬於上述法律條款所述情況,投資方需要辦理申請頒發獨棟住房修繕、改造許可證的手續。
根據2026年第217號議定(詳細規定《建設法》關於建設活動管理的若干條款)第61條,申請頒發獨棟住房修繕、改造許可證的檔案包括:
按規定的表格提交的工程修繕、改造許可證申請書。以及證明土地使用目的和工程所有權符合頒發建設許可證要求的其中一種合法土地證件(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及土地附著其他資產證書)。
各個時期根據土地法規定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各個時期根據土地法規定頒發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附著資產所有權證書。
各個時期根據土地法、住房法、建設法規定已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此外,還有按規定已批准的擬修繕、改造工程部分的現狀圖紙,其比例與申請修繕、改造許可證檔案圖紙比例相對應,以及修繕、改造前工程和相鄰工程的現狀照片(最小尺寸10 x 15釐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