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地產因未通報向外國人出售136套住房被罰款2.8億越南盾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的處罰決定,山金房地產股份公司(山金地產)因未通過電子郵件和書面形式向建設廳電子信息門戶網站提交已向外國個人、組織出售住房的信息,被處以2.8億越南盾罰款。

據此,山金地產已向外國個人和組織出售位於胡志明市安慶坊的商業中心-寫字樓及公寓綜合樓項目(商業名稱為Gateway草田)中的136套公寓,但未按第16/2022號法令規定向建設廳提交信息。

此前,8月7日,建設廳專業檢查處就山金地產未向建設廳提交信息的行為製作了行政違法筆錄。隨後,建設廳領導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提交了關於行政處罰的報告。

根據公佈信息,Gateway草田項目佔地面積近11000平方米,共有439套公寓。該項目於2017年完工,並已向客戶出售住房,其中包括外國人。

山金地產違反向外國人出售住房規定的情況如何?

2023年《住房法》允許外國組織、個人擁有商業住房(公寓以及住房建設投資項目中的獨棟住房),但國防、安全區域除外。

同時,《住房法》也明確規定外國人在公寓項目中獲准擁有的數量限制(最多為公寓總數的30%)或獨棟住房(不超過250套聯排住宅、別墅)以及所有權期限。

《住房法》還規定投資者有義務就項目中向外國人出售住房的信息(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向國家建設管理職能機關報告,以便在電子信息網站公開登載。

根據第16/2022號法令,投資者未提交信息的行為將依據第64條第5款c項被處以2.6億至3億越南盾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