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略資源不可交換
根據2023年《住房法》的規定,外國人曾被允許在人口規模相當於一個坊的區域擁有不超過250套獨棟房屋。然而,最新草案已正式刪除這一規定,以確保與國家對土地管理的方向保持一致。
胡志明市公寓運營管理協會(HCMO)副主席、經濟專家阮維成在接受《青年報》分析時認為,停止允許擁有獨棟房屋是土地管理方面更具戰略性的調整,而不是直接影響市場的措施。
這一方向源於確保與第21-NQ/TW號決議一致的要求,該決議強調“絕不允許土地私有化”原則,並不允許外國人以任何形式受讓土地使用權。
阮成表示,該政策對流動性或房地產價格的影響不會太大,因為外國人仍被允許擁有公寓樓,而他們實際擁有的獨棟房屋數量尚未佔據顯著比重。

反過來,該政策可能有助於市場朝著更加透明和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因為管理目標並不集中於房屋本身,而是集中於與住房相關的土地要素。
重要區別在於,獨棟房屋總是與具體住宅用地相連,而公寓只與整個項目的共同土地使用權相連。
“土地不單純是一種房地產商品,而是國家戰略資源,是有限且與領土主權直接相關的資源。特別是在戰略地區、邊境地區、沿海、海島或國防安全重要地區,控制土地獲取權需要置於最高謹慎程度。住房可以是投資對象,但土地必須始終被視為需要嚴格管理的戰略資源,以避免浪費並確保長期安全”,阮成強調。

需要為僑胞和外國投資者制定路線圖和解決方案
在與《青年報》交流時,海外越南企業家協會(BAOOV)副主席武成鄧評價稱,新規定不是“關門”,而是重新確立住房所有權與土地權利之間的界限。
這一方向在世界上相當普遍,例如新加坡嚴格限制與土地相連的房屋,而新西蘭自2018年起幾乎完全禁止外國人購買房屋。
儘管由於外資擁有量不大,評估認為對市場的直接影響較小,但鄧指出,投資者最擔心的是政策變化缺乏明確路線圖所帶來的心理擔憂。為使新政策有效落地,BAOOV代表建議採取4組重點措施。
第一,海外越南企業家協會副主席表示,外國人、海外越南人、越裔以及同時擁有外國國籍的公民之間的界限需要明確。這有助於根據第21號決議為僑胞設立的例外不因證明原籍文件丟失而受阻。
同時,必須簡化並數字化確認越南原籍的手續。統一各地方之間的流程,以幫助僑胞安心回國投資、生活。
第三,為此前已按規定獲得合法證書的外國人確保完整的財產權(轉讓、贈與、抵押、繼承)。
最後是為戰略投資者建立靈活機制。其中需要考慮在指定區域為大投資者、專家或配偶為越南公民者提供獨棟房屋長期租賃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