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越南廣治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已決定對吳志清(20歲,居住於廣治省宣富鄉)以“搶劫財物”行為立案偵查、起訴被告並實施臨時拘留。
據初步調查,9月22日14時許,85歲的楊氏S.獨自在廣治省洞海坊黎成同巷8號的家中,被清夥同阮氏紅如(18歲,居住於廣治省北澤鄉)闖入屋內控制。
清用毛巾捂住S.的嘴,並擊打其面部,隨後與如一起搶走屋內的金戒指、手機和現金,總價值超過1370萬越盾,之後逃離現場。

接到報案後,廣治省公安廳立即指示各業務單位追捕作案人員。清和如隨即被抓獲。至9月23日上午,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決定對清立案追訴。
至於如,目前調查機關正在繼續完善證據和口供,並完成相關法律手續,以依法處理。
根據初步供述,由於未能按時支付房租,清和如萌生了搶劫財物以籌錢交房租的念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