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7日,河內市公安局表示,刑事偵查機關已對發生在河內市和胡志明市的“販賣違禁品”(藥品、醫療器械)案件立案起訴。
同時,警方起訴21名被告。其中,陳明德、杜德明及其他12名被告被以《刑法》第190條第3款đ項規定的“販賣違禁品”罪起訴。9名被告被以《刑法》第190條第2款i項規定的“販賣違禁品”罪起訴。
通過摸排掌握情況,河內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發現並查明由陳明德(37歲,住河內市大莫坊)為首的團伙,組織生產、分裝、包裝、販賣用於醫美領域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
據警方稱,該團伙長期活動,組織嚴密,貨物數量特別巨大。
8月20日,刑事偵查機關對河內市12個地點和胡志明市1個地點進行緊急搜查。查獲122,972件醫療器械、藥品,包括填充劑、肉毒素、美塑產品、麻醉藥以及實施醫美手術過程中的輔助產品。
分裝、貼標填充劑、肉毒素後投放市場,收入超5000億越南盾
調查結果確定,陳明德是河內市河東坊和清烈坊三個經營場所的老闆。陳明德通過社會關係訂購各類填充劑、肉毒素及相關產品用於銷售牟利。
值得注意的是,陳明德既購買成品,也購買沒有標籤、包裝的半成品。
對於半成品,此人購買沒有活性成分的瓶殼、標籤、包裝以及大容量原料瓶。
隨後,陳明德指使杜德明進行分裝、包裝、貼標,然後投放市場。
完成後貨物被運往河內市和胡志明市多個倉庫、場所保管和分銷。



警方查獲的物證——圖片:警方提供
從2025年至2026年8月20日,該團伙經營、販賣數百萬件產品,營業收入約超過5000億越南盾,非法獲利數十億越南盾。
警方認定,各嫌疑人沒有藥學執業證書,沒有規定的經營登記證、藥品經營資格證。
此外,貨物存放在未獲醫療經營許可、不具備保管條件的地點。
該團伙也未獲得進口、經營填充劑、肉毒素、美塑產品的公司的分銷授權。
9月4日,衛生領域刑事訴訟財產估價委員會——衛生廳頒佈財產估價結論,確定查獲貨物總價值超過74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