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越南修訂後的第八次電力規劃(PDP8),到2030年,廣治省的電力總裝機容量將超過12,963兆瓦,並在2031—2035年期間再新增3,892兆瓦。
規劃中的電力結構包括燃煤火電、燃氣發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水電以及其他能源類型。
據廣治省工貿廳介紹,該省目前有40座電廠投入商業運營,總裝機容量超過1,464兆瓦;此外還有1,524套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總裝機容量超過148兆瓦。2025年該省發電量估計接近40億千瓦時。
如果把已完工並投入商業運營以及正在試運行的項目計算在內,總裝機容量達到3,016.2兆瓦,僅相當於2030年規劃總裝機容量的大約23%。
根據該廳的報告,截至10月初,目前有6個項目正在建設中,但都面臨徵地拆遷問題;27個項目已選定投資者,但尚未開工。
此外,還有8個項目正在調整投資政策,4個項目已獲投資批准但尚未選定投資者。目前有26個項目正在接受投資審批審查,還有21個項目尚未提交申請文件。
廣治省人民委員會已指示相關部門和機構審查長期拖延或部分實施的電力項目,重新評估投資者的能力,並採取適當措施。
廣治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裴黃芳表示,廣治省的目標是成為國家能源中心,並將優先考慮財力雄厚、項目執行能力經得起檢驗的投資者。
廣治省財政廳被指派負責評估投資者能力,而專業部門和地方政府必須加強項目全過程的監督,防止發證後管理鬆懈。
與此同時,廣治省工貿廳必須與工貿部協調,最終確定電力規劃,並加快輸電基礎設施投資。
在10月1日舉行的一次會議上,廣治省委書記王國俊呼籲對停滯項目進行全面審查,以防止土地和其他資源浪費。他指示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分類,制定與月度撥付進度掛鉤的詳細實施計劃,並每週跟蹤進展情況。
他說:“我們必須收緊投資者選擇標準,優先考慮有能力發展更廣泛商業生態並吸引其他領域投資的戰略投資者。投資申請文件必須在10月內完成,最遲也要在11月初完成。”
除了對投資者實行更嚴格的審查外,廣治省還在努力解決基礎設施和徵地拆遷障礙,特別是在電力輸送方面,同時探索將清潔能源開發與數據中心相結合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