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通過合併文本第13/2026/VBHN-TT-BYT號通知,統一規範門診和住院診療服務的經濟技術定額目錄。該通知於2026年7月30日頒佈,衛生部將其定位為以患者權益為中心、確保醫療照護公平透明的一步。通知同時設定了分階段過渡安排,醫療機構在過渡期內可繼續沿用現行手術和操作分級,無需調整已獲許可。
按照通知規定,目錄分兩個階段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為止,適用附錄一,即按專科、專業分類的技術目錄,涵蓋從急救、內科到兒科等數千項技術服務;已獲許可的診療機構在此期間繼續適用現行手術、操作分級,不必修改許可證。自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附錄二,即按器官系統和解剖結構分類的技術目錄。
衛生部說明,定額涵蓋直接勞動、藥品與醫療物資、設備三類內容,分別用於核算醫護人員薪酬成本、每次手術或診斷的直接耗材成本,以及設備折舊和維護成本。通知列舉的高頻通氣(HFO)、床旁體外膜肺氧合(ECMO)、連續性血液濾過(CVVH)、心血管介入支架置入、早期腫瘤內鏡切除(EMR/ESD)等技術,均對勞動流程、操作時間、藥品和耗材用量作出規定。
衛生部表示,明確的定額是正確、足額核算診療服務價格和醫保結算的依據,有助於患者瞭解費用構成並按規繳費。該部同時稱,按定額足額核算成本可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收入改善後服務質量和照護態度將隨之提升;延長技術目錄過渡期則便於醫院穩定運行、準備人力和技術基礎設施,並在藥品、物資和設備採購招標中主動安排,緩解物資短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