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繼續第二屆會議議程,在小組討論中審議《計量法》修訂草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參加河內市代表團第一組討論時發言,提出修訂該法需與保障交易公平、提升生產率和質量、增強技術自主能力相結合,並具體化越共中央政治局第57號決議和書記處第38號指示。
蘇林表示,計量是專業領域,但直接影響到民眾日常生活和國家經濟能力,從電費、水費到科技產品質量都涉及計量。他指出,計量偏差可能給民眾造成損失,使企業失去市場,甚至影響涉及生命安全、真偽判斷和是否違法的重大決定;有時僅依據測量指標和結果,就可能得出是否犯罪、是否違法的結論。因此,他強調計量法的意義重大,不只是普通民生問題。
針對草案具體內容,蘇林提出四項意見。第一,發展計量能力以服務提升經濟自主能力,認為掌握技術必須具備測量和驗證產品質量的能力,計量跟不上則研究成果難以走向生產,企業難以深入參與價值鏈;國家應保障市場尚不能滿足的國家計量標準體系,同時為企業投資和提供平等服務創造條件,設備投資須與專家培訓、運行經費相結合,避免購置先進設備卻無法使用造成浪費。
第二,減少事前檢查須與有依據、有責任的事後檢查同步推進。蘇林贊同將部分計量服務轉為能力公佈和自我負責(草案第25條),但要求區分按市場需求開展的自願性活動與服務於國家管理的強制性檢定、試驗;能力公佈應簡單、公開,不能變成申請—審批手續;暫停服務提供機構須透明,採用適當的認可結果,避免要求企業重複證明已評估確認的內容。他還要求基於風險和有明確依據開展檢查,明確責任並控制免檢、減檢(草案第43條第6款),不能讓合規良好的企業被多次檢查,而有舞弊跡象的地方卻未被發現;免檢、減檢不等於免除對第2類測量器具的強制性控制措施,計量保障計劃屬自願性質,優先順序須基於可驗證的結果,有違規跡象時主管部門仍須依法檢查以防政策被利用。
第三,數字化轉型須提高測量結果可靠性並降低執行成本,蘇林同意將計量活動數字平臺確定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管理平臺的組成部分。第四,必須在出現計量偏差、作弊時徹底保護民眾權益。蘇林表示,草案已記載造成損害時的賠償責任(第52條),問題在於民眾如何行使這一權利;發現電錶、水錶、加油機作弊時,須確定時間、影響範圍、多收金額以及退賠、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