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分組討論《計量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河內組發言時表示,計量雖是專業領域,卻直接影響民眾日常生活和國家發展能力,從電費、水費到科技產品質量,都需要準確可信的測量指標。
蘇林就草案中的計量違法賠償責任條款提出疑問:民眾如何實際行使這一權利。他要求,對電、水、燃油計量中出現欺詐的情形,須明確欺詐發生的時間、影響範圍、多收金額以及退還和賠償責任,不能只作行政處罰而擱置受害者的權益。他還提到醫療領域測量與診斷結果偏差可能對患者健康、心理和生活造成嚴重後果。
在監管方式上,蘇林贊成將部分計量服務轉為能力公佈與自我負責機制,但要求區分按市場需求自願開展的活動與服務於國家管理的強制性檢定、試驗活動。他提出,能力公佈手續應簡單、公開,避免變成“申請—批准”機制,也要防止守法企業被反覆檢查、而存在欺詐跡象的場所未能及時發現。
蘇林還表示,計量能力建設應服務於提升經濟自主性:企業要掌握技術,就須具備測量和驗證產品質量的能力,否則研究成果難以轉化為生產,企業也難以深入參與價值鏈。
同日分組討論還包括《郵政法》修訂草案。蘇林提出,應明確郵政與運輸、物流、電子商務之間的界限,避免同一活動受多層管理或企業須滿足重疊條件;當郵件經過多個單位、多個環節時,簽約企業應對客戶承擔最終責任,不應讓民眾在出現丟失或違規時自行逐環節追查。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國會討論計量法修訂草案時表示,發現水電錶或油槍計量欺詐須確定影響範圍和退賠責任,不能只罰款而不解決受害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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