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名警察追捕從平陽到得樂省破壞店鋪、潑漆討債的團伙

5月30日上午,得樂省刑事警察局表示,已決定對7名與在Ea Kar縣Ea Đar鄉破壞粉店、向民宅潑漆以討債有關的人員進行刑事拘留。

這7人包括平陽省一家酒吧的管理人員和員工,他們因“強奪財產”和“破壞財產”罪名被調查。

此前,5月26日上午,得樂省公安局接到報告,稱有7人乘坐白色汽車,穿著黑色衣服,來到Ea Đar鄉破壞一家粉店並向兩棟民宅潑漆。這群人的野蠻、衝動行為讓當地居民感到恐慌和擔憂。

“到達現場收集證據後,我們確認這群人不是得樂省本地人,而是從其他地方來的,行為非常野蠻、衝動。不僅損壞了居民的財產,還引起了公眾的恐慌。

這群人在作案後迅速離開了該省。我們緊急部署了力量,決心儘快逮捕這群人,依法嚴懲。”得樂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杜維河上校說。

300名警察追捕從平陽到得樂省破壞店鋪、潑漆討債的團伙

接到報告後,刑事警察立即展開追查。同日下午,得樂省公安局與慶和省公安協調,在金蘭市逮捕了兩名正在潛逃的人員。這兩人是黎玉俊英(33歲,居住在得樂省Ea Kar縣)和高美(34歲,居住在廣義省)。

在公安機關,俊英供認自己是平陽省一家酒吧的經理。由於俊英的母親被Ea Đar鄉的一名居民從2023年起欠下14億越南盾,多次未還,5月25日,俊英召集了酒吧的六名員工,都是保安,來到得樂省“施壓”要求還債。

出發前,這群人準備了4根棒球棒、2桶油漆,以及橫幅、傳單,打印討債內容。

300名幹部、戰士追捕破壞店鋪的黑衣團伙

作案後,整個團伙迅速離開了得樂省。兩人逃到慶和省,其餘五人分成幾個小組,乘車前往南部各省。在逃跑過程中,這群人不斷更換服裝,購買新衣服以避免被發現。

根據最初被捕的兩人的供詞,得樂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繼續與平順省、同奈省、平陽省和胡志明市公安協調,追查其餘五人。

300名警察追捕從平陽到得樂省破壞店鋪、潑漆討債的團伙

到5月27日晚,通過專業措施,該單位已與公安部刑事警察局重案組及相關省市公安協調,動員了300多名幹部、戰士分成多個工作組,同時在胡志明市多個不同地點逮捕了四人。

在胡志明市被捕的四人包括阮成功(37歲)、範文雄(38歲,同住胡志明市)、武清俊(30歲)和潘文和(34歲,同住安江省)。

最後一人是阮泰豪(22歲,住在芹苴市),得知同夥被捕後,當晚向平陽省公安自首。

據調查機關稱,這群人破壞粉店和向民宅潑漆的行為造成了約8000萬越南盾的財產損失。

目前,得樂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正在繼續擴大調查,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