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向協鄉一名小學教師近日再次主動報告並歸還一筆誤轉入其銀行賬戶的款項,警方協助核實後確認了匯款人。這是她在約一個月內第二次歸還誤轉款項。
據向協鄉公安10月16日通報,當地小學二號向協學校教師胡氏鳳(1983年生)當天上午9時30分發現賬戶收到來源不明的轉賬,隨即向鄉公安報告,請求核實並歸還款項。經與銀行及有關公安力量配合,職能部門確認匯款人為居住在同鄉溪文村的胡文敬(1991年生)。隨後胡氏鳳辦理手續,通過賬戶將誤轉款項轉回。
警方通報顯示,這筆款項金額近1700萬越南盾。此前在2026年9月,胡氏鳳也曾配合核實並歸還一筆誤轉入其賬戶的3億越南盾。向協鄉公安稱,這是她第二次在收到誤轉款項後主動向公安機關報告。
向協鄉公安在通報中建議民眾,收到來源不明的轉賬時應聯繫銀行或向公安機關報告,以便按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