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10月17日通報,已就“生產、銷售假藥”罪名對一起案件立案,並對10名被告提起公訴。該團伙由居住在海防市金成鄉的裴文長(1972年生)為首。案件仍在繼續調查處理中。
據乂安省公安廳介紹,新梅坊公安此前發現居住在新梅坊的裴氏春(1996年生)有在網絡上銷售假藥的跡象,隨後將線索移交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進一步核實。6月2日,職能部門對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場所進行緊急搜查,查獲與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品經營相關的多份材料及79瓶成品藥。調查認定,裴氏春參與了以裴文長為頭目的製售假藥網絡。
6月4日,職能部門搜查裴文長位於海防市金成鄉的住所和工作場所,發現大量材料、設備以及被宣傳為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成品藥。調查結果顯示,裴文長在自己家中直接組織生產假藥,購買草藥、西藥、機器和工具自行製作上述產品,生產過程中不遵守流程,也不準確計量成分。他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以“祖傳秘方”、100%由草藥製成等說法進行宣傳,以獲取消費者信任。
為擴大市場,裴文長聯繫了一些在社交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KOL)以及各頁面、群組的管理員,用於宣傳和分銷產品。團伙其他成員收貨後繼續分裝、包裝、自行印製標籤,再宣傳並銷售給消費者以牟取不正當利益。公安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該網絡向全國數千名客戶銷售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的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搜查過程中,職能部門查獲約2萬瓶成品藥、100多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以及8.5億越南盾現金。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案件立案並對10名被告提起公訴。乂安省公安同時提醒民眾在選擇和使用藥品及功能性食品時保持謹慎,尤其是社交網絡上宣傳、兜售的產品,應核實來源、產地和質量,不要輕信誇大功效的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