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對一名中國籍男子採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Hằng Du Mục”品牌經營紅棗產品。警方稱,此案屬於胡志明市公安廳部署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一部分。
據胡志明市公安廳經濟警察處(PC03)通報,被逮捕者為SUN YUPENG(中文名孫鵬,1976年出生,中國國籍),系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即網紅“Hằng Du Mục”)的前夫。警方已作出起訴案件、起訴被告人及逮捕被告人予以羈押的決定,罪名是違反越南《刑法》第226條第2款規定的“侵犯工業產權”。
調查材料顯示,“Hằng Du Mục”商標由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Nguyễn Công Hảo註冊並獲越南知識產權局頒發商標註冊證,其後交由女兒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通過TikTok平臺經營銷售。警方稱,孫鵬明知該商標權利人為Nguyễn Công Hảo,且未獲授權不得轉讓、轉授或委託第三方生產使用,但在與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離婚後,利用該商標已有的消費者認知,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未經Nguyễn Công Hảo許可單獨經營“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產品。
警方對位於新山坊新山街45號、由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倉庫進行搜查,發現28,794公斤產地為中國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貨值約15億越南盾,且未能出示發票憑證。執法人員在相關人員的住所和工作場所還查獲2萬瓶藥品、100多公斤原料及8.5億越南盾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