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警方10月18日通報,已對一個製售假藥團伙立案起訴,並以生產、銷售假藥罪起訴10名嫌疑人。該團伙由54歲的裴文長(Bùi Văn Trường,海防市金成鄉)為首,活動範圍涉及多個地方,主要通過互聯網廣告和銷售藥品。
案件始於乂安省新梅坊警方的日常掌握,發現30歲的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住新梅坊)有在社交媒體上銷售假藥的跡象。6月2日,警方緊急搜查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點,查獲與經營宣傳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品相關的多份文件,以及79瓶成品藥。根據口供和收集到的材料,調查機關認定裴氏春參與了裴文長為首的製售假藥團伙。
兩天後,職能力量搜查裴文長位於海防市金成鄉的住所和工作地點,發現多件成品藥以及機器、設備和相關文件,涉及宣傳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腫瘤的藥品。初步調查顯示,裴文長利用其父的職業信譽和名義組織生產藥品,購買草藥、西藥及機器工具回家自行混合,生產被介紹為治病藥品的產品。生產過程中不遵守流程,成分未準確量化,混合後的藥品被包裝、貼標,並宣傳為完全由草藥按“祖傳秘方”製成的產品。
為擴大市場,裴文長聯繫了一些在社交媒體上有影響力的人(KOL)以及頁面、群組管理員來推廣和分銷產品。團伙中的其他嫌疑人從裴文長處拿到藥品後,繼續分裝、包裝、印製自己的標籤,並廣告銷售給消費者以牟利。調查機關認定,2026年2月至6月,通過社交媒體廣告和分銷系統,裴文長及其同案犯向全國數千名顧客銷售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的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搜查團伙成員的住所和工作地點時,職能力量查獲約2萬瓶成品藥、100多公斤用於製藥的原料、兩臺磨藥機、一臺工業烘乾機以及8.5億越南盾現金。乂安省警方提醒民眾在購買和使用社交媒體上宣傳的藥品時要謹慎,不要相信誇大功效或未經檢驗的治病承諾,應選擇來源明確、獲准流通的藥品,並在合法經營場所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