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10月18日在經濟社會小組討論中提出,加薪帶來的收入增長可能被生活成本上升抵消,建議在最低工資上調六個月後再考慮提高公共服務價格。安江省代表周瓊瑤表示,公務員、職員和普通勞動者仍擔憂物價上漲而工資需要繼續追趕。

周瓊瑤援引調查數據指出,食品價格上漲約3.9%,但在傳統市場、臨時市場和路邊市場購買食品的家庭,餐食成本可能上漲10%至15%;大城市出租房租金上漲12%至18%,服務、醫療和教育上漲約7.5%。她表示,加薪後收入增加約150萬至200萬越南盾,但必要開支增加約250萬至300萬越南盾,“加薪的喜悅並不完整”。她還提到,有出租房電費達每千瓦時3500至4500越南盾,水費達每立方米2.5萬至3萬越南盾。

周瓊瑤建議,除用於宏觀管理的總體消費者價格指數外,應研究編制針對弱勢群體的生活成本指數,涵蓋飲食、住房、教育和醫療四項基本需求,作為國會調整工資和計算個人所得稅家庭扣除額的依據。她還提出,調整公共服務價格應關注心理影響,避開加薪或消費高峰等敏感時段,建立間隔機制,在最低工資上調六個月後再考慮提價,以限制心理效應和通脹壓力疊加。

萊州省代表黃國慶反映,政府將鄉級公務員的公務津貼從25%提高到55%後,許多幹部感到振奮,省級幹部也有意願下基層,邊境鄉份津貼甚至可達100%。但鄉級綜合服務中心人員屬於事業單位,在山區幾乎無收入來源,卻無法享受公務津貼,有的中心僅8至9人,導致調動困難。他建議內務部調研並考慮支持方案。

國會社會事務與監督委員會主任黎氏娥也指出,鄉坊幹部生活仍面臨許多困難,建議職能機構繼續關心並保障基層幹部待遇。代表們期望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重要政策能解決瓶頸,為可持續兩位數增長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