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公證法取代2014年公證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含多項新內容。
新法律增加了四條關於電子公證的規定。
除了公證執業中的四項基本原則外,電子公證還需確保安全、保護數據信息和保密信息。
只有公證員和滿足要求的公證執業機構才能提供電子公證服務,其中必須擁有數字簽名、完整的技術設備和電子公證賬戶。
根據交易參與方的需求,電子公證可以直接或在線進行。
直接進行電子公證時,申請人仍需在公證員的直接見證下進行交易,適用於所有民事交易。
在線電子公證是在各方不在同一地點時,通過在線方式在公證員的直接見證下籤訂交易。
這適用於民事交易,除遺囑和其他單方法律行為外,根據2024年公證法實施指南的第104/2025號法令。
無論是直接還是在線進行,交易隨後將由公證員和公證執業機構通過數字簽名認證,生成電子公證文件。
這種電子文件具有與紙質公證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和原始價值。
現行公證法未具體規定哪些交易必須進行公證。
但新法律增加了必須公證的交易的規定,不是通過列舉交易名稱,而是通過確定標準來規定。
必須公證的交易是重要的、要求高法律安全性的交易,並且由法律規定或法律授權政府規定必須公證。
公證法授權司法部負責審查、更新並在司法部電子門戶網站上公佈必須公證和認證的交易。這有助於民眾和企業更容易確定必須公證的交易,增加法律適用過程的透明度。
根據現行規定,大多數必須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類型與財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