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PC03)10月18日通報,中國籍男子孫鵬(Tôn Bằng,1976年生)已被起訴並實施逮捕羈押,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警方稱,他在未經商標權利人同意的情況下,經營帶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紅棗產品。

據警方通報,涉案商標的權利人為阮功豪(Nguyễn Công Hảo),系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孫鵬名下公司被指在未獲其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該品牌銷售紅棗。案件仍在調查處理中,警方未公佈更多細節。

公開信息顯示,孫鵬曾與越南網紅Hằng Du Mục共同從事直播帶貨,主要銷售新疆紅棗,他負責尋找貨源和駕車拍攝。兩人離婚後,孫鵬於2024年7月25日成立“易陽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繼續經營紅棗生意,業務範圍還涵蓋食品、飲料、服裝、電子設備等多個品類。

此後,孫鵬曾在越南街頭向路人推介紅棗並拍攝視頻,還參與網絡流行舞蹈的跟拍以推廣產品。2024年10月的一場直播中,他公開招募合作主播,提出五五分成佣金。目前,其公司及本人尚未就上述指控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