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位房地產與金融領域專家近日分析房價成本構成時指出,土地成本、徵地拆遷費用、融資成本與行政審批環節疊加,是房價難以下降的直接原因。原財政部價格市場研究院院長吳智龍(Ngô Trí Long)副教授表示,房地產售價包含土地、徵地拆遷、貸款資金、法律手續、基礎設施、稅費、銷售費用以及企業投資所需的最低利潤等多項成本,其中土地成本在城市和基礎設施發達地區佔比尤其大。
吳智龍說,當地價上漲時,企業只有三種選擇:提高售價、壓縮利潤或停止開發項目;如果售價不足以覆蓋成本和風險,新增供應就會被推遲或收縮,這正是房價難以回落的原因。他同時指出,房價還受供需、購買力、收入、信貸、利率、規劃、項目質量和實際使用需求影響,遠離居民區、缺乏基礎設施、只因規劃傳聞而購入的地塊仍可能大幅貶值。
EZ房地產投資與發展股份公司總經理範德鑽(Phạm Đức Toản)表示,當前開發項目的主要困難之一是手續繁多,多數項目需經廳局和地方兩輪徵求意見;徵地拆遷階段又出現土地定價、項目內公共土地等障礙,並需向居民追加徵地補償費用。他認為,多地住宅和城區項目審批覆雜,導致項目擱置多年、產品無法入市,造成供應稀缺和供需錯配,進而推高房價。
金融專家艮文力(Cấn Văn Lực)博士也認為,成本負擔是房價難降的直接原因。他指出,土地和徵地拆遷費用佔比日益增大,尤其是新土地價格表接近市場價後,財務義務驟增;建材價格、人工成本和銀行貸款利息同時攀升,共同推高項目開發總成本,這些支出最終都轉嫁到售價上。
世邦魏理仕(Savills)胡志明市研究與諮詢副總監高氏清香(Cao Thị Thanh Hương)表示,售價與自住買家支付能力之間的差距處於高位。她引述Savills數據稱,2026年第二季度胡志明市80%的一手公寓價格已超過每平方米1億越盾,而全市場吸納率降至約32%,並繼續承壓。她表示,開發商目前傾向於維持掛牌價,通過利率支持、固定利率貸款、本金寬限期、快速付款折扣和延長付款進度等財務政策幫助買家,而非直接降價。
高氏清香預計,未來6至12個月整體價格水平難以大幅下降,因為開發商自身也承擔較大的資金成本,但項目之間的分化可能更明顯:位置、法律和開發商信譽較好的項目有望保持穩定,競爭力弱或依賴槓桿的產品則面臨調整壓力,調整更可能以局部銷售政策的形式出現。另據該報道,越南總理黎明興(Lê Minh Hưng)在10月18日下午國會小組討論中表示,政府正按中央和國會要求降低經濟投入成本,包括土地和房地產價格,並推動社會住房和租賃住房發展;待國會通過修訂後的《土地法》,國家將決定和調控土地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