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政部在回應選民建議時明確,中央主張保持鄉、坊級行政單位穩定,不設大範圍重新調整的目標。地方僅對未達標準或在運行中出現不合理情況的鄉坊進行審查,確有必要時才按中央規定的標準、原則、條件和程序制定調整方案,報有權限機關審議決定。

內政部地方政府司司長潘忠俊在2026年9月11日的記者會上表示,總體方向是保持鄉級行政單位穩定,集中提升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運行能力。越共中央2026年7月28日第76號結論也未提出同步合併的要求,而是要求各省市委主動審查未充分滿足標準、條件或運行中出現不合理情況的行政單位。

內政部指出,需要重點審查兩類鄉坊:一是未充分滿足現行標準和條件的單位,二是運行中出現不合理情況的單位,涉及管理空間、居民區連接、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或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等。但該部強調,未達標準並不等於必然合併,運行中的困難也不當然導致調整地界。

2025年調整後,越南全國共有34個省級單位和3321個鄉級行政單位,兩級地方政府模式自2025年7月1日起運行。鄉級政府直接承擔原縣級政府的多項任務,因此除審查地界外,鞏固機構運行能力、保障人力、設施、數據和行政手續辦理流程也是重點。

內政部表示,調整方案如提出,須確保科學性、審慎並形成社會共識,避免不必要的擾動,且由地方提出、有權限機關決定。在具體方案獲批前,尚無法確定哪些地方會調整、涉及多少鄉坊以及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