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政部長阮進海10月18日下午在國會分組討論經濟社會議題時表示,對於規模過小、缺乏發展空間和餘地的鄉、坊,若相鄰兩三個鄉經濟社會與文化條件相近,地方可主動研究並提出合併方案,以便更好規劃發展。他同時指出,若此前已合併三四個鄉、轄區過大且運行中出現障礙困難,地方也可主動計算並提出拆分。

阮進海強調,此類調整須在領導班子和相關機構中討論統一,並徵求民眾意見、形成共識後提交中央審議決定。他提到,目前仍存在等待中央指示、觀望其他地區是否實施的情況,並指出各地應依據實際情況主動提議,遵循“地方決定、地方實施、地方負責”的原則。

此前內政部在答覆選民建議時說明,中央政治局結論第76號已規定繼續完善並有效運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據此,各省市委主動審查未完全達到標準條件的行政單位,或在運行中出現不合理情況的單位,在中央規定的標準、原則、條件和流程基礎上,確有必要時制定調整方案,確保科學、審慎、可行,形成社會共識且不造成擾動,再報有權限機關審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