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自10月20日起,職能力量將在梂曳-高蒲高速公路上對違反車道使用規定的車輛進行處罰,其中包括慢速行駛卻佔用左側車道的“龜速”車輛。該局稱,這一執法行動針對的是新交通組織方案實施後仍不按規定使用車道的駕駛行為。
這條高速公路的新交通組織方案自10月14日起實施。按照方案,緊鄰中央隔離帶的車道(1號車道)供最高時速100公里、最低時速80公里的車輛通行,29座以上客車和7.5噸以上貨車不得進入該車道。車輛只能借用1號車道超車,超車完成後須返回2號車道,為速度更高的車輛讓行。2號車道最高時速100公里、最低時速60公里。
交通警察局稱,標誌安裝和路面限速標線施劃工作已基本完成。無法達到最低時速的車輛應在2號車道行駛,把1號車道讓給速度更高的車輛。該局表示,新方案旨在減少慢速車輛佔用左車道、阻礙通行、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並影響其他車輛的情況,同時減少因不按規定使用車道引發的交通衝突。
相關調整還包括:自10月12日起,梂曳-寧平段高速公路的限速將降至100公里/小時,以保障交通安全。自10月1日起,交通警察力量暫停在高速公路坡道路段測速和處罰低於最低時速的車輛,以重新評估通行條件。交通警察局還與越南公路局配合,計劃於2026年第四季度在河內-海防和法雲-高蒲高速公路試點超車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