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完善政治系統內崗位體系作出結論,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繡簽署。結論提出,崗位體系完善須以各機關、組織、單位的職能、任務、權限、工作要求和產出成果為出發點,推動從按人員數量、編制和職級管理轉向按崗位、執行能力和貢獻價值管理。

結論明確,不得以現有機構、編制、人員、職級和工資作為使現狀合法化的依據;當職能、任務和執行方式發生變化時,應主動重新設計崗位。崗位的確定須與工作內容、產出、結果、責任和能力要求掛鉤,並考慮分級分權、科技應用、數字化轉型、自主和社會化的影響。每個崗位對應一組相對穩定的工作,具有明確產出和責任,不因某一工序、突發任務或職級差異單獨設崗;性質相近的崗位可整合並共用人員。

在人力需求與編制管理方面,結論要求根據任務、產出、工作量、頻次、複雜程度、質量、時間、地區和實施條件確定人力需求,不得把崗位與個人或編制指標等同,也不得自動將人力需求換算為編制指標。對參謀、研究、審查、監督及服務領導機關的工作,須考慮進度、產品責任、突發任務、高峰期工作量和維持專業能力等特殊因素,不能機械套用行政案卷處理定額。確定需求時須綜合考量行政區劃、規模與發展水平、分級分權程度、科技與數字化轉型、自主和社會化四組因素,並關注特別城市、城市、平原、山區四類地區特點,避免平均主義。

結論還要求將現有人員與需求對照,結合已下達編制、結構、專業、能力、分佈和經費來源,找準哪裡富餘、哪裡短缺、哪裡配置不當,但不得僅以人員或編制差額作為調整依據。精簡編制須與隊伍結構調整、素質提升、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提高相結合,不機械適用編制定額或平均精簡比例,糾正有的地方人浮於事、有的地方人手不足的狀況。

在薪酬與待遇方面,結論要求逐步改革評估機制以及按崗位、能力和工作結果確定的工資與待遇政策,克服平均主義,改變重視職級、等級和資歷甚於工作成效的傾向,並按路線圖完善工資政策改革條件,逐步改善生活水平和提供相稱待遇。

重點任務包括:根據新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模式緊急審查、調整和更新崗位,明確每項工作、產出、工作量、複雜程度、責任和能力要求;釐清機構調整、分級分權後各機關單位的任務與責任,尤其是鄉級以及任務移交方與接收方之間;在已有成果基礎上補充和核驗缺失或實質變化的內容,不使審查成為使現狀合法化或產生不必要編制的依據。同時須集中審查、安排和重組人力資源,制定2027至2031年階段編制下達方案,並在2026年第四季度向政治局報告;優先通過安排、調動、培訓培養用好現有人力,再提出編制調整,且不得等全部定額和量化方法完善後才推進緊迫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