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完善政治系统内岗位体系作出结论,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签署。结论提出,岗位体系完善须以各机关、组织、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工作要求和产出成果为出发点,推动从按人员数量、编制和职级管理转向按岗位、执行能力和贡献价值管理。
结论明确,不得以现有机构、编制、人员、职级和工资作为使现状合法化的依据;当职能、任务和执行方式发生变化时,应主动重新设计岗位。岗位的确定须与工作内容、产出、结果、责任和能力要求挂钩,并考虑分级分权、科技应用、数字化转型、自主和社会化的影响。每个岗位对应一组相对稳定的工作,具有明确产出和责任,不因某一工序、突发任务或职级差异单独设岗;性质相近的岗位可整合并共用人员。
在人力需求与编制管理方面,结论要求根据任务、产出、工作量、频次、复杂程度、质量、时间、地区和实施条件确定人力需求,不得把岗位与个人或编制指标等同,也不得自动将人力需求换算为编制指标。对参谋、研究、审查、监督及服务领导机关的工作,须考虑进度、产品责任、突发任务、高峰期工作量和维持专业能力等特殊因素,不能机械套用行政案卷处理定额。确定需求时须综合考量行政区划、规模与发展水平、分级分权程度、科技与数字化转型、自主和社会化四组因素,并关注特别城市、城市、平原、山区四类地区特点,避免平均主义。
结论还要求将现有人员与需求对照,结合已下达编制、结构、专业、能力、分布和经费来源,找准哪里富余、哪里短缺、哪里配置不当,但不得仅以人员或编制差额作为调整依据。精简编制须与队伍结构调整、素质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提高相结合,不机械适用编制定额或平均精简比例,纠正有的地方人浮于事、有的地方人手不足的状况。
在薪酬与待遇方面,结论要求逐步改革评估机制以及按岗位、能力和工作结果确定的工资与待遇政策,克服平均主义,改变重视职级、等级和资历甚于工作成效的倾向,并按路线图完善工资政策改革条件,逐步改善生活水平和提供相称待遇。
重点任务包括:根据新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模式紧急审查、调整和更新岗位,明确每项工作、产出、工作量、复杂程度、责任和能力要求;厘清机构调整、分级分权后各机关单位的任务与责任,尤其是乡级以及任务移交方与接收方之间;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补充和核验缺失或实质变化的内容,不使审查成为使现状合法化或产生不必要编制的依据。同时须集中审查、安排和重组人力资源,制定2027至2031年阶段编制下达方案,并在2026年第四季度向政治局报告;优先通过安排、调动、培训培养用好现有人力,再提出编制调整,且不得等全部定额和量化方法完善后才推进紧迫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