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10月9日召開會議,審議中央組織部10月8日提交的關於完善政治系統內崗位體系、與幹部隊伍建設和編制管理相結合的第103號呈文,隨後發佈第107號結論,基本同意該報告及建議。
政治局在結論中評估,近年來崗位建設取得一些初步成果,崗位文件體系、崗位目錄、工作說明和能力框架基本形成,逐步服務於幹部工作和編制管理。但經過多個任期,結果仍未滿足革新要求:方法不統一、數據分散,崗位管理和使用效率不高;一些地方雖已下放任務,但權限與人力、經費、數據等保障條件不同步,任務交叉重疊問題未徹底解決。數字化轉型、自主機制和社會化的影響,也未在人力需求確定和編制分配中得到充分反映。
據此,政治局要求從按崗位目錄、人數和編制指標管理,轉向按任務、工作、產品、結果和責任管理。結論提出五項核心觀點,包括把崗位作為組織治理和人力資源治理的基礎,作為招聘、安排、使用、培訓、評估、篩選、隊伍重組、編制管理和工資政策改革的貫穿依據;把崗位完善與落實越共十四大決議、第76號結論及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相銜接;繼承已有且經檢驗的成果,審查調整、整合或取消不再適用的崗位;按崗位、能力和工作結果改革評估與薪酬政策;在完整、準確、統一、可追溯的數據基礎上管理崗位、人力需求和編制。
在崗位確定原則上,結論要求依據機構職能、任務和權限設崗,每個崗位對應相對穩定的工作組合,並有明確產品、責任和能力要求;不得僅因工序、突發任務或職級差異單設崗位。確定人力需求時,須結合工作量、頻率、複雜度、質量、時間、地區和實施條件,對參謀、研究、審查、監督及服務領導機構的工作還應考慮進度、突發任務和高峰期等因素,不得機械套用行政辦件定額。結論明確,不得把崗位等同於個人或編制指標,也不得自動把人力需求換算為編制指標。
編制管理方面,政治局要求綜合考慮行政邊界、規模與發展水平、分權程度,以及科技、數字化轉型、自主和社會化四組因素的影響,並區分特別城市、城市、平原和山區四類地區,不得平均攤派或按區域機械套用。確定需求後應與現有人數、已分配編制、結構、專業能力、人員分佈和經費來源對照,優先通過重新安排、調動、培訓、篩選、兼任和共享人力等方式解決,同時嚴格控制總編制並定期審查調整。
結論列出五組重點任務:緊急審查、調整和更新崗位;統一任務分析與人力需求確定方法,並按權限提出保留、調整、整合、取消任務或增設崗位;在2026年內建成全政治系統統一的崗位數據庫,確保數據完整、準確、可追溯、可核驗、可連接和更新,直接服務幹部工作及2027至2031年編制分配方案;集中審查、安排和重組人力,制定該階段編制分配方案,並於2026年第四季度向政治局報告;把崗位與招聘、安排、使用、培訓、評估、篩選和幹部隊伍建設掛鉤。自2027年起,繼續標準化崗位目錄、工作說明、能力框架、數據和人力需求確定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