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完善政治系統崗位體系、建設幹部隊伍和編制管理作出結論,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結論要求從按人員數量、編制和職級管理,轉向按崗位、執行能力和工作成果管理,並明確不得以現有機構、編制、人員、職級和工資作為合法化現狀的依據。
結論提出,崗位應依據機構職能、任務、權限以及工作內容和產出確定,每個崗位對應一組相對穩定的工作,具有明確的產品和責任;不得僅因某個環節、突發任務或職級差異而單設崗位,性質相近的崗位應整合並在適當情況下共用人力。確定崗位時須考慮分級分權、科技應用、數字化轉型、自主和社會化等因素,不得以現有人數、職級或已下達編制指標作為直接依據。
在人力需求和編制管理方面,政治局要求按工作性質採用相應方法測算,對參謀、研究、審核、監督及服務領導機構的工作,須計入進度、產品責任、突發任務、高峰期和維持專業能力等特殊因素,不得機械套用行政案卷處理定額。結論還明確,一個崗位不等同於一名個人或一個編制指標,不得自動將人力需求換算為編制指標;應綜合行政地界、規模與發展水平、分級分權程度、科技與數字化轉型等四組因素,並區分特別城市、城市、平原和山區四類地區特點,避免平均主義。
結論列出的重點任務包括:緊急按新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模式審查、調整、更新崗位,明確每個崗位的工作、產出、工作量、複雜程度、責任和能力要求;釐清機構調整和分級分權後各機關單位的任務與責任,尤其是鄉級以及移交方與接收方之間;在已有成果基礎上補充和核驗缺失或實質變化的內容,不得使審查成為合法化現狀或產生不必要編制的依據。
政治局要求集中審查、安排和重組人力,制定2027至2031年階段編制下達方案,並在2026年第四季度向政治局報告。方案須準確識別人員過剩、短缺以及結構、專業和質量配置不當之處,優先通過安排、調動、培訓培養和用好現有人力解決,之後才提出編制調整;不得等待全部定額和量化方法完善後再推進緊迫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