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第10區第12坊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位於第10區第12坊Sư Vạn Hạnh街816號的停車場每天收費20萬越南盾的信息是不準確的。
根據監控錄像記錄,汽車於6月3日約10:30進入上述停車場,並於6月5日約6:58離開。停車場在上述時間內對汽車收取的停車費為20萬越南盾。根據規定,上述停車場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35/2018號決定對第2組車輛收費。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35/2018號決定,第1組地點包括:學校;醫院;車站;市場;超市;娛樂場所、公共活動場所:文化館;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由國家機關、政治社會組織、市、區、縣管理的公園。
第2組是不屬於第1組的其他地點。
對於其他區域,包括市中心區域(包括第1區、第3區、第5區)以外的其他區、縣,第2組車輛,9座及以下汽車和載重量≤1.5噸的貨車,最高收費為35,000越南盾/車/4小時/次。超過4小時按後續4小時次收費。

此前,6月8日,115醫院(胡志明市)向中央宣傳部南方代表處、有關職能部門和新聞機構發送公文,請求支持和介入處理關於醫院在社交媒體上發佈的不實信息。
6月6日,出現了一段拍攝第10區第12坊Sư Vạn Hạnh街816號停車場的視頻,下方標註:“115醫院院長掏空民眾口袋”。
視頻中一個女聲說:“這裡是115醫院,這個停車場一天要收20萬越南盾停車費…大家來這裡要小心。”
此外,此人還拍攝了115醫院兩棟大樓的全景,將停車場與醫院聯繫起來。同時未經許可擅自將醫院院長的照片發佈到社交媒體上。
更危險的是,此人將高額停車費與醫院高額診療費混為一談,認為醫院在掏空病人的口袋。
醫院表示,上述賬號發佈的信息完全不實,嚴重影響了醫院的形象、聲譽和合法權益。
“位於第10區第12坊Sư Vạn Hạnh街816號的停車場不屬於115醫院”,醫院強調。
115醫院還要求有關職能部門介入處理,要求違規賬號公開更正信息並向醫院及公眾道歉,因為不實信息已經傳播。同時調查、澄清並依法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