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交警近日對一名超時駕駛貨車的司機及其派車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永隆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隊10月20日通報,已就司機N.H.T.(58歲,住永隆省福厚坊)駕駛芹苴市牌照貨車從事運輸超時一案立案處理,並對涉事企業作出罰款。
據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隊介紹,在接到有關該司機超時駕駛的反映後,交警邀請其到隊工作。N.H.T.在詢問中承認,他於2026年9月29日15時48分至19時56分期間存在超時駕駛行為。交警據此對其製作行政違法筆錄,認定其駕駛營業運輸車輛超過規定時間。
處罰結果為:司機N.H.T.被罰款400萬越南盾,並被扣除駕駛證2分。與此同時,職能部門對S.V.N.股份公司分公司製作行政違法筆錄,指其將車輛交給員工駕駛並實施上述違法行為,該企業將被罰款1000萬越南盾。
永隆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表示,超時駕駛會因司機疲勞、反應能力下降、容易在駕駛中打瞌睡而帶來交通安全隱患。該處建議司機嚴格遵守駕駛時間規定,除不可抗力或客觀障礙情形外,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以保障自身及交通參與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