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既定計劃,富安省在平建坊和富和1鄉組織試行新模式的鄉級政府活動。
其中,對四個職位進行試行運行,包括黨委書記、人民議會主席、人民委員會主席、鄉級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主席。
省鼓勵各縣、市選擇行政單位(新)鄉級進行試行運行,對已準備充分、周到、具備必要條件的地方。
組織試行運行的時間從6月16日至6月20日;在6月16日前完成試行運行前的準備工作,之後預計於6月22日組織經驗總結會議。
目的是確保政治局、書記處、政府在組織試行運行黨、國家、祖國陣線和鄉級(新)政治-社會組織時的分級、分權原則的統一指導。
試行運行的結果是評估、總結經驗、及時合理調整的基礎,確保新鄉級機關按照中央的指導順利、高效、有效運行。
同時及時部署黨的文件、關於兩級地方政府組織的法律規範性文件;為鄉級幹部、公務員裝備知識、業務。
富安省交省各部門、機構根據被賦予的職能、任務,主動指導鄉級機關的專業、業務;及時解決組織試行運行過程中的困難、障礙。
組織試行運行不影響當前縣、鄉級處理工作的連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