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6日,國會主席陳清敏簽署了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34個省市鄉級行政單位調整的34項決議。決議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調整後,全國鄉級行政單位從10,035個減少到3,321個(減少近67%)。
決議明確,各有關部門應迅速開展必要的準備工作,確保調整後形成的鄉級行政單位的地方政府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運作。
調整前的鄉級行政單位的地方政府將繼續運作,直到調整後形成的鄉級行政單位的地方政府正式運作為止。
以下是34個省市調整後的鄉、坊數量詳情
1. 河內:調整後,有126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51個坊和75個鄉。
2. 胡志明市:調整後,胡志明市有168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113個坊、54個鄉和1個特區。
其中,有112個坊、50個鄉、1個特區是調整後形成的,5個鄉級行政單位不進行調整,包括Thới Hòa坊、Long Sơn鄉、Hòa Hiệp鄉、Bình Châu鄉、Thạnh An鄉。
3. 調整後,海防市有114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67個鄉、45個坊和2個特區。
4. 調整後,峴港市有94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23個坊、70個鄉、1個特區。其中有23個坊、68個鄉、1個特區是調整後形成的,2個鄉不進行調整,包括Tam Hải鄉和Tân Hiệp鄉。
5. 調整後,順化市有40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21個坊和19個鄉;其中有20個坊、19個鄉是調整後形成的,1個坊不進行調整,即Dương Nỗ坊。
6. 調整後,芹苴市有103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31個坊和72個鄉。
其中有30個坊、65個鄉是調整後形成的,8個鄉級行政單位不進行調整,包括Tân Lộc坊、Trường Long鄉、Thạnh Phú鄉、Thới Hưng鄉、Phong Nẫm鄉、Mỹ Phước鄉、Lai Hòa鄉、Vĩnh Hải鄉。
7. 調整後,安江省有102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85個鄉、14個坊和3個特區。
其中有79個鄉、14個坊、3個特區是調整後形成的,6個鄉不進行調整,包括Mỹ Hòa Hưng鄉、Bình Giang鄉、Bình Sơn鄉、Hòn Nghệ鄉、Sơn Hải鄉、Tiên Hải鄉。
8. 調整後,北寧省有99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66個鄉和33個坊;其中有65個鄉、33個坊是調整後形成的,1個鄉不進行調整,即Tuấn Đạo鄉。
9. 調整後,金甌省有64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55個鄉和9個坊;其中有54個鄉、9個坊是調整後形成的,1個鄉不進行調整,即Hồ Thị Kỷ鄉。
10. 調整後,高平省有56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53個鄉和3個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