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電力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過程中,屋頂光伏項目在發電、配電和售電環節的許可要求不一致,成為企業與行業協會集中提出的問題。先鋒報10月22日的報道指出,部分屋頂光伏模型雖獲免發電許可證,但通過專用線路售電仍需申請配電、零售許可證,相關規定尚未同步。
Bitexco集團在意見中提出,裝機容量低於1兆瓦的屋頂光伏通過專用線路參與直接購售電,可免於發電許可證,但配電和零售環節未獲同等豁免。該企業建議,對規模較小、限於內部範圍或服務專用線路直接交易的配電、批發和零售活動擴大免證範圍;對屋頂光伏及自產自用、有售電餘量或參與直接交易的項目,若滿足政府規定的功率門檻,應實現各環節同步免證。
Bitexco同時強調,免證不等於免責。相關單位仍須遵守技術、用電安全、計量、消防和環境規定,並在引發事故時承擔賠償責任。這一意見把許可豁免與安全合規責任區分開來,回應了簡化手續可能削弱監管的擔憂。
除許可環節外,餘電上網也面臨實際困難。越南清潔能源協會副主席阮春貴表示,政府第243/2026/NĐ-CP號法令已將屋頂光伏餘電獲准上網比例從20%提高至最高50%,但實施中的障礙使部分屋頂光伏電力尚未得到充分利用。
阮春貴指出,許多系統此前安裝了防逆流設備,以限制餘電送入電網;當本地用電需求低於發電能力時,多餘電量難以有效利用。餘電售電流程尚未標準化,缺乏具體指引和合同範本,一些地方辦理餘電售電登記手續不統一,部分民眾和企業對程序仍有顧慮或未主動了解政策。他稱這是對清潔能源“非常可惜的浪費”。
越南電力集團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共有134410套屋頂光伏系統,總裝機容量超過11450兆瓦峰值。調整後的第八版電力規劃提出,到2030年,50%的辦公建築和50%的居民住宅使用自產自用的屋頂光伏,滿足本地需求且不向國家電網售電。工貿部表示,已吸收意見,擬補充規定由政府確定免於電力活動許可證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