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靜省8號國道發生一起致人死亡後離開現場的交通事故,警方在事發當晚鎖定並暫扣涉事司機,隨後對其立案起訴。
據河靜省公安調查機關通報,事故發生在2026年10月19日18時許,地點為8號國道Km32+300處、香山縣(Hương Sơn)北富村路段。現場僅有一名女子傷勢危急,一輛電動自行車損壞;涉事駕駛人及車輛已離開現場。該女子隨後死亡。
香山鄉公安接到報警後,河靜省公安調查機關辦公室會同香山鄉公安及交警部門調集力量展開調查。當晚約21時30分,警方查明涉事汽車車牌號為89H-087.60,駕駛人為範仲道(Phạm Trọng Đạo)。
在調查機關,範仲道承認自己駕車造成上述事故,並稱事發前曾飲酒。河靜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對該刑事案件立案起訴,並以“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為由對範仲道實施暫扣,繼續調查以查明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