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8号国道发生一起致人死亡后离开现场的交通事故,警方在事发当晚锁定并暂扣涉事司机,随后对其立案起诉。

据河静省公安调查机关通报,事故发生在2026年10月19日18时许,地点为8号国道Km32+300处、香山县(Hương Sơn)北富村路段。现场仅有一名女子伤势危急,一辆电动自行车损坏;涉事驾驶人及车辆已离开现场。该女子随后死亡。

香山乡公安接到报警后,河静省公安调查机关办公室会同香山乡公安及交警部门调集力量展开调查。当晚约21时30分,警方查明涉事汽车车牌号为89H-087.60,驾驶人为范仲道(Phạm Trọng Đạo)。

在调查机关,范仲道承认自己驾车造成上述事故,并称事发前曾饮酒。河静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对该刑事案件立案起诉,并以“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为由对范仲道实施暂扣,继续调查以查明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