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公佈一項修訂法令草案,擬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新增小學和初中學生的午餐補助,重點面向少數民族與山區特困地區學生。草案提出,補助將覆蓋兩類學生:一是在第三類鄉或少數民族與山區特別困難村就讀、但尚未享受半寄宿生政策的小學和初中學生;二是屬於政策對象、常住在一類或二類鄉、在符合草案規定條件的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午餐補助標準及學校組織午餐的經費,擬按政府第339/2025/NĐ-CP號法令執行。
草案說明,與現行第66號法令僅覆蓋在校吃住的半寄宿生相比,新政策擬將只在校吃午餐、不在校住宿的學生納入支持範圍,以便學校組織每天兩段制教學。草案還擬將享受政策的對象從貧困戶子女擴大至近貧困戶子女,並進一步明確半寄宿幼兒、半寄宿學生和學員的概念及享受條件。對於半寄宿學生,草案強調其條件是無法自行當天往返學校;若學生屬於招生區域但自願選擇離家更遠的同類型學校就讀,則不予審批享受半寄宿政策。
在補助標準方面,草案擬規定每名半寄宿學生每月伙食補助為117萬越南盾,每學年最多補助9個月;炊事人員補助調整為每名學生每月16萬越南盾。對於組織午餐但不集中安排半寄宿生食宿的普通學校,草案擬按每名學生每月8萬越南盾提供午餐服務經費。草案還提出過渡條款:因行政區劃或區域劃分調整而不再屬於政策覆蓋範圍的學生,可繼續享受補助至該學年結束,以便學校和家庭調整。該草案目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尚未正式頒佈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