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法律規範性文件法》草案。受政府總理委託,司法部長黃清松向國會呈文說明,草案旨在及時制度化越共中央政治局2026年3月10日第09號結論關於完善越南法律體系結構的要求,並處理法律文件制定和頒佈實踐中出現的困難與障礙。草案的核心內容之一是精簡法律文件體系:每個有權頒佈法律規範性文件的主體只頒佈一種文件類型,文件形式從現行法律規定的22種減少至17種。
草案對立法流程作出多項調整。政府表示,草案繼續區分政策制定流程與起草流程,並確保各階段之間的銜接與繼承。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不再規定政策制定階段的審定環節,而是要求司法部、外交部、國防部、公安部、財政部、內務部、科學技術部和政府監察總署等8個機構,對政策檔案強制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以此控制政策質量。對於法律和法令草案檔案,司法部仍主持會同各部門進行審定,之後提交政府通過,再呈國會或國會常委會。
在文件編制方面,政府稱草案推動整個政策制定和起草流程的簡化與聯通,各階段文件組成較現行法律規定可削減約30%,階段之間的檔案內容予以繼承,重點是在政策變化時更新影響評估報告。草案還完善了法律、法令的審查、審議、通過和公佈流程,規定法律草案可在一次或多次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法令草案在國會常委會會議上若獲得高度一致且無不同意見,可當場審議通過。
國會同時聽取了關於第206/2025/QH15號決議實施情況的報告。該決議建立了特別立法授權機制,用於處理法律規定造成的困難與障礙。政府評估稱,經過一年多實施,該機制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及時紓解體制機制堵點提供了靈活法律依據。各部門已對786項反映法律障礙的建議進行分類處理,截至目前已處理556項,其中44項通過第206號決議特別機制解決;仍有230項待處理,其中2項預計按特別機制處理。
政府已頒佈26項決議以處理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困難,其中5項依據第206號決議特別機制頒佈,涉及2026年削減和簡化行政手續及投資經營條件。政府稱,這5項決議幫助節省53%的時間、55%的合規成本,相當於每年為民眾和企業節省約23萬億越南盾。但26項決議要求研究修改補充317部法律規範性文件,包括77部法律、148項議定、83項通知等。政府指出,部分機構排查處理進展緩慢,相關文件修訂進度滯後,這些決議將於2027年3月1日失效,存在產生法律空白的風險。政府表示將繼續加快修訂進度,並加強數字技術、人工智能應用和數據庫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