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近期就2026年《信息獲取法》及配套法令舉行專題培訓,向負責信息提供的公務人員介紹新法要點與執行注意事項。培訓圍繞擴大信息提供責任主體、按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劃分權限、擴大主動公開範圍、信息分類和推進數字化轉型五組政策展開。
據培訓材料,越南國會於2026年4月23日通過第01/2026/QH16號《信息獲取法》,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政府於2026年8月26日頒佈第337/2026/NĐ-CP號法令,細化該法若干條款並規定實施措施,取代第13/2018/NĐ-CP號法令。司法部代表表示,2016年《信息獲取法》施行近十年來,公開信息和應公民要求提供信息的工作逐步進入正軌,有助於增強國家機構的透明度和問責。
司法部代表稱,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科學技術、推進國家數字化轉型,以及按兩級模式組織地方政府和出臺數據、電子交易、個人數據保護等新法律的背景下,完善信息獲取法律框架是現實的必然要求。新法與新法令旨在完善保障公民信息獲取權的法律基礎,併為各機關組織實施提供便利。
針對第337/2026/NĐ-CP號法令,培訓介紹了為殘疾人、少數民族同胞、邊境和海島地區等特殊對象提供便利的措施,提供信息前審查、分類並確保保密性的流程,按請求提供信息的程序、手續和表格標準化,以及管理、跟蹤、編制必須公開信息目錄和保障實施經費的責任。
培訓還討論了執行中的具體問題,包括某些情況下確定信息提供牽頭單位、主動廣泛公開必須公開的信息、多樣化公開和按請求提供信息的形式並鼓勵通過互聯網提供信息,以及落實審查、檢查和信息分類流程。培訓材料提到,機關單位負責人需注意為公共利益和社區健康在必要時審議決定公開和提供信息。
參加培訓的信息提供牽頭公務人員就信息分類、確定必須公開目錄中的信息、向媒體和律師等特殊主體提供信息的技能,以及機關內各專業部門在受理信息請求時的協調等實際問題交換意見。專家和司法部刑事—行政法律及行政違法處理管理局代表作出解答;司法部代表表示已吸收匯總相關建議,以便繼續研究並統一業務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