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民航局正與聯合國國際民航組織(ICAO)合作,在“可持續航空燃料(SAF)支持、培訓與能力建設計劃”(ACT-SAF)框架下開展可行性研究,評估國內生物質、農業廢棄物、城市垃圾及廢棄食用油(UCO)等潛在原料,並據此選擇適合的轉化技術路線。越南民航局局長汪越勇表示,完善制度、研究原料、準備基礎設施、發展生產能力與加強國際合作,是逐步形成可持續航空燃料生態體系的必要步驟。

在企業層面,越南國家石油集團已責成平山煉化石油股份公司(BSR)研究按HEFA技術路線投資生產可持續航空燃料的機會;越南石油總公司(PVOIL)與越南石油研究院(VPI)推進廢棄食用油和生物質原料研究,其子公司PVOILTrans已積累廢棄食用油收集經驗並接觸ISCC EU可持續認證體系。BSR此前已成功調配並售出一批含5%可持續航空燃料的燃料,由進口可持續航空燃料與國產Jet A-1混合而成。

在調配和商業化環節,越南汽油集團(Petrolimex)旗下Petrolimex Aviation進口了由生物基原料合成的可再生烴類化合物SBC,在芽皮油庫完成調配,並向越捷航空的商業航班供應了首批1200立方米可持續航空燃料。Petrolimex董事長範文青表示,該集團主動投資並掌握芽皮油庫的可持續航空燃料調配技術,也是越南首家進口SBC用於生產可持續航空燃料的單位。

機場加註基礎設施方面,新山一國際機場已安全開展可持續航空燃料加註作業。內排國際機場的航空燃油服務股份公司(NAFSC)初步評估認為,現有儲罐和泵送管線基本具備接收摻混可持續航空燃料的Jet A-1的能力,但技術單位仍在檢查管線與加註設備的兼容性,並審查質量控制、測試和燃料溯源流程,之後才能大規模投入運行。

國際標準互認方面,2025年9月在曼谷舉行的東盟—歐盟航空運輸協定臨時聯合委員會會議上,越南與東盟國家建議歐盟接受同時按RefuelEU和CORSIA兩套標準認可可持續航空燃料的機制。歐盟已記錄這一建議,並正與全球認證機構協調解決相關問題。越南民航局同時指出,目前的生產、調配和加註成果尚未形成全國規模的完整可持續航空燃料供應鏈,從零散試點模式轉向協同生態體系仍需跨部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