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3起峴港土地使用期限違規案件處理進展如何?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報告實施解決與項目、土地相關的檢查、審計、判決中遇到的困難和障礙的方案。

其中包括解決土地使用期限違規問題,當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時(長期商業生產用地)。

根據檢查結論的建議,峴港需要對1,313起土地使用期限違規案件進行調整。

到目前為止,地方已按照規定審查並處理了692起土地使用權證書上的期限調整案件,還有621起案件需要處理。

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稱,上述1,313起案件清單是根據政府監察署的2852號檢查結論初步審查的結果,旨在為有權國家機關提出解決困難和障礙的建議。

因此,在解決與投資項目相關的程序過程中,將對1,313起案件清單之外的類似違規案件進行審查。

為了確保處理的一致性和為投資者解決困難,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建議中央政府允許應用國會第170號決議關於特殊機制和政策,以解決胡志明市、峴港、慶和及第76號決議中檢查、審計、判決中遇到的與項目、土地相關的困難和障礙,將土地使用期限調整為50年,符合中央政府審議和一致的原則和解決方案。